我的毛笔人生

彭薇



       
       三岁左右,开始拿着爸爸的毛笔在纸上涂涂画画,毛笔进入了我的生活。
       每个小孩都这样,想当大人,学大人,看大人做事,听大人说话,要做大人做的事。
       莫扎特5岁时,听到歌剧,急着跟爸爸讲:I can do it.I can do it!
       看到爸爸用毛笔给院子里的人画像,我想我也能!结果是除了桌上,满手满身乱七八糟的墨点外。画出的是一堆类似苍蝇的墨迹。
       我毕竟不是莫扎特,也不是神笔马良,找到一支好笔,且用好它,要20多年后才慢慢寻到些意味。
       从小家里的案头上就是几筒几筒的笔,爸爸顺手挑只合适的来教我,我拿来就画。毛笔对我来说实在太平常了,平常得如同玩具。因为好奇,鸡毛、胎毛笔都玩过。到了大学才知道要画好画,首先得找到一支合适的笔,这并不容易。狼毫、羊毫、兼毫、猪鬃、鸡毛、胎毫笔我都用过后来到了大学,才发现,好毛笔其实很难找。
       每次去画具店,我都会在柜台,蘸着水,试了又试,买一大把,回家再试,可能也就一两只好用的。因此,我们画画画不好便怪罪到毛笔上。后来有朋友实在痛惜此事,“人苯怪刀钝”,干脆自己亲自出马,找到一批好毛,狼毫(黄鼠狼的毛),羊毫,请老师傅来做了一大批,刻了自己的名字。此举真是让我羡慕万分啊!
       今天,毛笔已经与普通人的生活越来越遥远了。连我,除了画画,也天天打电脑,很少用毛笔给人写信。奇怪的是,儿时用毛笔写字的习惯让我的钢笔或圆珠笔的字迹真的非常难看。
       幸运的是,毛笔,这样一个我安身立命的东西,因为工作,我却能用得非常熟练且字迹清秀。
       这在今天,我真有些小小的得意。
       人人都不用笔写字的时候,我却用着一种最古老的东西在跟人交流。哈哈,有时候想想都觉得开心。用毛笔写字的人越来越少,我就越开心,越想用毛笔来写封信什么的。
       你想想吧。如果你有一手娟秀的毛笔字,写一封信给他,再画上一点有意味的图案,即便你们没成爱人,也会成为好朋友吧,即便不是好朋友,他也会对你敬畏三分,有些崇敬吧?
       画了三十多年的画,不知费掉多少笔,我几乎从不把他们扔掉,而是仍就插在笔筒里,他们越多我越满足,哈哈,我想,如果还有土葬的话,我一定用笔葬吧,我死了,我的笔也随我一起埋葬。这多酷。当然,火化好像就不太酷了,没问过火葬场能否同意把我和我一生用过的毛笔一起火化,好像骨灰有些太多了。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,我想带上一只我最喜欢的,用得最多的笔应该行吧。
       说到这里,我真觉得自己有些恋物癖的倾向了。
       但我真的恋毛笔吗?
       不,不是的。只是因为毛笔是我安身立命的东西。因为他们,我变得不同。
       今天,得到一支好笔已经不太容易了。
       家里笔筒里满满当当的毛笔,有的用了一次就不再用,因为实在太差。
       我嫉妒古人能画很细很细的线条,写灵动有力的字,一定因为他们的笔比我用的好啊。
       找到一支好笔,真的好开心,因为你会看到,你突然能画很好的线条,字也写得漂亮多了。
       找到一支好笔,真的很难,我有一支笔,无论画什么都用到他,记得是刚到北京时买的,整整十年了,这只好笔一直在用,他几乎已成了我的某个手指头那样重要。
       但是最近,我发现他不那么好用了,笔管开裂,毛渐渐退掉,看着实在心疼。一支好笔的生命也许就该终结了吧。
       每当一支自己用惯的笔渐渐掉毛,颓去,心里总有些惋惜,伤感。如同你看着一个朋友因为某种宿命而渐渐离去,它曾带给你许多愉快的经历,你与他相伴了一段时间,如今,他渐渐远去,带走的兴许就是你某个时代。
       王羲之的七世孙智勇有“退笔塚”。
       物用得久了,便带着某种主人的灵魂。
       如果有人跟我讲,这支笔当年王羲之用的,或宋徽宗用的,那我真的要把他们供起来,天天烧香膜拜。
       任何器物都是这样的吧,因为他的使用者而变得不同。带着某种神性。
       记得香港大学的教授万清力告诉我,80年代他到北京画院工作,当时条件恶劣,没有宿舍夜夜睡办公桌,一天老画家崔子范来访,见此景惊呼,“小万,你知道你睡在哪里吗?你睡的这可是齐白石的画桌啊!”
       现在的画院齐白石展厅里复制了一间齐白石的画室,不知画桌是否是万先生睡过的那张。
       万先生后来远赴美国,成为知名的美术史教授和国画家,虽不是因为他睡过齐白石的画桌粘了仙气,但,想必是跟艺术有甚深的渊源此能如此吧?
       恋物如同恋人,两情相悦,才有戏看。缘具物具,缘散物散。物与人有缘分,才能相伴。
       毛笔的消逝,是一个时代的离去。